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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放】
2014年2月22日,在唐山某库房,正在工作中的吴某不慎被砸伤,送往唐山曹妃甸医院治疗,诊断为左膝内侧副韧带损伤,共花费医疗费用7000余元。
2014年12月30日,吴某向我司申请理赔。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下文简称天津国寿)理赔部在受理此案后,迅速开展排查工作。经核实,客户吴某为某物流公司工人,属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并不宽裕。2013年吴某为自己投保《国寿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国寿附加农村小额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共5份,每份保额21000元。在确认投保信息并证实此次事故真实性之后,天津国寿理赔人员于当天即给付吴某共计5000元的意外医疗费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吴某的经济压力。
【案件特色】
本案例中出险人吴某所投保的《国寿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是中国人寿一大特色业务,该险种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等特点。
小额人身保险主要面对全国范围内的以下低收入群体:
(1)县以下乡(镇)和行政村的农村户籍居民;
(2)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收入群体、优抚对象,以及无城镇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
【案件点评】
小额人身保险是由政府组织推动、保险公司具体经办的一种惠民保险,是服务“三农”的重要手段,也是建设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
近几年来,中国人寿按照“广覆盖、有创新、可持续”的原则坚持推广小额人身保险,推进小额人身保险覆盖人数和保费收入持续增长,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积极履行公司社会责任;通过销售模式创新,降低成本,严控风险,推动小额人身保险在商业意义上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