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案件回放】
2014年3月18日凌晨,当人们还在睡梦中的时候,日本近海的一次海难事故却成为了数十个家庭永远的噩梦。
北京时间2014年3月18日2时20分左右,一艘巴拿马籍货船和一艘韩国籍货船在日本神奈川县三浦市港湾附近的浦贺水道相撞,巴拿马籍货船沉没。在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的全力搜救下,有11名中国船员获救、9人下落不明。
在得知该消息后,中国人寿天津分公司(下文简称天津国寿)在3月18日当天早晨,第一时间启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工作小组,立即启动主动服务、绿色通道等理赔服务举措,联系投保单位天津市某海员管理服务公司进行出险人员投保情况排查工作,并对每一位客户的保单险种、保额及受益人等信息进行了核实。2014年11月26日,在此次事故中遇难的张某、韩某和崔某的家属向我司申请理赔,这三位出险人于2013年4月在我司投保《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额分别为50万、50万和35万。由于前期排查工作已经完成,因此天津国寿于2014年12月1日即完成上述三位出险人共计135万元的意外身故给付工作。
【案件特色】
(一)重大突发事件保障体系健全、应急响应快速
2014年3月18日,在接到此次3.18海难事故通知后,天津国寿第一时间启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成立专案小组,联系投保单位和相关部门确认疑似客户,并整理出所有的相关信息。为后续明确保险责任,缩短理赔时效起到了有力保障。
(二)以客户为中心主动提供服务、理赔速度快速及时
2014年3月18日海难发生后,专案小组积极联系走访,第一时间联系到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沟通一线救援队、走访船员代理公司、面访船员家属等一系列工作,并将135万元理赔款及时送达。中国人寿对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做出响应,高效地完成自客户出险后递交理赔资料到支付给付金的全部流程。而我司重合同守信用和高效及时的理赔服务获得了客户及亲属的高度认可和满意评价。
(三)积极践行新“国十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新国十条对保险业进行了重新定位,新的定位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不仅将保险业发展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同时也赋予了保险业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中国人寿在此次海难事故中的快速反应、主动参与、积极给付正是对新“国十条”中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提高灾害救助参与度、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一次完美体现。
【案件点评】
3.18海难事故自发生以来一直受到了中国人寿许多领导和员工的高度关注。在无情的海难面前,中国人寿迅速按照法律规定及保险合同约定核实理赔申请材料及受益人身份信息等,迅速完成理赔,充分展现了中国人寿公司主动、及时、准确、合理的服务宗旨。
逝者已矣,生者如斯,希望这些大额的理赔金能够给这些遇难者家属乌云密布的生活带来一些慰藉。而中国人寿也将会一如既往的履行社会责任,持续重视海员保险的相关业务,为中国万千的海员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