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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放
2013年5月17日凌晨,由于福建省厦门市普降暴雨,致使我公司承保的津QT8095中华牌骏捷SY7182UZ 1.8T AT汽车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濂泉东路明发国际新城小区地下车库停放时被淹。在经过当地政府紧急处理后,于2013年5月19日才将积水处理。报案人王某某(被保险人杨某某的女婿,车辆实际使用人)于2013年5月19日21时向我司报案,由于在福建省厦门市我公司无分支机构,理赔人员接案后立即指导保户对保险车辆进行紧急施救,并通过微信等渠道指导客户自行拍摄损失照片,并于2013年5月20日传到我公司理赔部。由于损失较大,理赔部向公司领导汇报后,经研究决定立即派人前往事故地点对该案件进行处理。
2013年5月21日我公司理赔人员飞往福建省厦门市,并冒雨与保户取得联系。当日下午前往事故车所在修理厂,由于该车辆在水中浸泡时间较长且水位较高(地下两层停车场全部被淹),在查勘车辆后理赔人员认定该车已无修复价值,与车主方协商推定全损定损方案,并根据标的车承保车损险保额协商定损金额。同时理赔查勘人员还走访了交警队,复勘了事发现场,并从网络上了解厦门此次降雨的相关情况,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减免车主部分理赔相关证明。经过与车主沟通,最终标的车按90000元推定全损处理。被保险人杨文金于2013年5月22日与我司理赔人员签订全损协议,随后我公司理赔人员通过联系各种渠道,当日就将标的车残值卖给当地收购人员,并参与协调被保险人与残值收购方签订车辆残值买卖及过户协议。至此,案件基本处理完毕。理赔人员于2013年5月23日带着被保险人的相关理赔材料顺利返回天津,按照相关流程上报批复后,于2013年5月31日将该案赔款支付给被保险人。该案自我司接报案到赔款支付给被保险人只有12天。
案件特色
该案件被保险人杨某某为福建省当地人,早先在天津做生意购买该车辆,后结束天津的生意驾驶标的车返回福建。处理案件过程中,与被保险人极其亲属交谈时得知,在事故发生后其根本没指望保险公司能够赔付,更不敢想事故处理如此迅速。在等待我司人员前往厦门的过程中,被保险人亲属与当地其他受损车辆车主沟通,得知一些当地受损车辆的处理结果后更是对我司的索赔不报任何希望。我司在此案处理上的高效使得被保险人极其亲属甚为感动。虽然案件处理时遇到种种困难(时间紧、任务重、路程远、天气恶劣),但案件处理人员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维护了公司信誉,圆满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