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正式文件,天津银行成功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报价业务资格,标志着天津银行在服务企业投资方面增加了新的金融工具和手段。
2014年10月份,人民银行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关于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符合要求的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仅能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进行债券交易,并且由获得报价业务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提供相关报价服务。
获得该项业务资格后,天津银行将为非金融企业合格投资人提供银行间市场全面报价服务,拓宽了天津银行参与银行间市场业务的渠道,丰富了服务功能及范围,更好地服务于我市实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