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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讯:随着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临近,天津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又迎来新的机遇。日前天津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我市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促进融资租赁业在自贸区建设中先行先试,率先推进租赁功能、政策和制度创新。
根据该《实施意见》,天津将不断改善融资租赁业发展环境,支持东疆保税港区租赁业创新先行先试。支持资信良好和业务成熟的融资租赁企业在东疆保税港区设立项目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金限制;准予飞机租赁企业以绝对控股方式设立单机项目公司;准予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单机项目公司实行住所集中登记,且与母公司住所相同;准予飞机租赁企业设立飞机专业子公司,飞机专业子公司可持续经营多个飞机项目;做好东疆保税港区限时办理租赁企业设立、登记、备案服务试点工作,规范金融租赁公司、内资融资租赁业务试点企业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和办结时限;各行政审批部门要设置专门窗口、安排专业人员,在限定时间内办结有关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实施意见》提出,在租赁企业租赁物进出口通关方面,天津海关设立绿色通道,便捷通关手续,加快通关速度,为融资租赁企业发展租赁进出口业务提供便利化服务;创新跨境租赁异地监管模式,实施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加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主管海关和口岸海关的联动监管,在东疆保税港区注册的租赁公司通过租赁方式出口,可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海关申报,在出口地海关进行验放;在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划设临时区域用于以租赁方式进口飞机停靠及办理入境相关手续。
此外,天津市还将进一步简化和规范融资租赁企业在境外设立项目公司和专业子公司的审批手续,加快融资租赁企业"走出去"步伐;对上市、挂牌融资的租赁企业给予财政资助;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对融资租赁企业实行单独授信,针对租赁项目特点提供融资产品等。
据了解,融资租赁业作为天津的重点发展行业,形成了金融租赁、内资租赁、外资租赁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截至2014年底,天津已开业融资租赁公司287家,注册资本1083亿元,机构数量和业务规模位居全国前列。新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巩固政策优势,推进融资租赁业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