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专项行动的有效开展,决定成立联合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通信管理局、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银监局、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支付结算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