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和困难优抚对象“治病难”问题,和平区于日前开展为重点和困难优抚对象的大重病救助和医疗补助工作。截至目前,区民政局已在活动中分两次下拨了35万元的医疗救助金,对2014年度患大重病的重点和困难优抚对象实施“大病救助”及医疗补助。
和平区现有150余名重点和困难优抚对象。为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区民政局坚持“国家抚恤、社会优待、依法保障”的优抚工作方针,每年对重点和困难优抚对象分两次进行专门大病救助。此次全区150余名重点和困难优抚对象每人得到补助金800-20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