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12月28日从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了解到,针对近期市场上出现部分经营者在生产销售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过程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情况,市市场监管委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开展集中整治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专项行动。
这次专项行动以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下列问题为整治重点:宣称经检测机构检测,而实际未经检测的;宣称的检测数据,与实际检测数据不符的;隐瞒检测标准规定的检测条件、检测环境、检测时限,而只宣传检测得出的数据的;突出宣传某项数据,误导消费者的;未取得检测机构认证,擅自宣传认证的;只检测产品的局部部件或某项部件功能,如过滤网、滤芯等,却宣称商品经检测具有同等功能的;伪造、虚假标注、虚假宣传产品及其部件产地的;未经检测或没有科学依据宣传商品适用于特定人群的;未经检测或没有科学依据宣传商品具有治疗、保健等功效的,等等。
对2015年2月1日后,生产者拒不改正或整改措施不到位的、经营者继续销售有虚假宣传内容的商品或在销售中进行虚假宣传的,市市场监管委将依法严格查处;对前期已进行处罚仍不改正的,视为新的违法行为,从重处罚。专项行动期间,市市场监管委还将加强网上市场和网络宣传的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