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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从9月1日起,天津滨海新区面向新区的常住人口和在新区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停止征收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涉及人力社保、规划国土、民政、农业、卫生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
据介绍,这些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在滨海新区范围停征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的相关经费,由新区财政部门在年度财政预算中予以保障。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全面展开,相关的执收部门和单位要到原核发《收费许可证》和收费票据的发展改革(物价)和财政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或缴销手续。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欠收入,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将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渠道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天津滨海新区这一政策已经从本月起开始实施,各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对已公布停征的收费项目,不可以其他名目变相继续收费。新区各级财政和发展改革(物价)等部门会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不按政策停征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