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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据媒体报道,保监会正就保险公司发优先股事宜公开征求意见。据悉,保险公司和集团均可发行优先股,除符合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条件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开业满三年;上一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在10亿元以上;最近四个季度的分类监管为A类或B类;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制定了完整健全的三年资本规划,且得到有效实施;近两年未受到过重大行政处罚,且没有正在调查中的重大案件;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此外,发行方式可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可设赎回条款,但须发行5年后才可赎回并且在赎回后偿付能力须达标;可设定利率跳升机制,但跳升幅度不得超过100BP,跳升的期间应当在发行五年后;发行量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优先股募集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
【点评】
拓宽保险公司资本补充渠道。从媒体披露的信息看,是保监会结合行业特性对《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的细化,赎回条款对应《意见》中回购选择权,仅利率跳升机制《意见》中没有明确涉及。目前保险公司补充资本金的方式主要有股东注资、股权融资、次级债、次级可转债及财务再保险等,发行优先股再添资本补充渠道。
中小非上市保险公司受益明显,上市保险公司短期影响中性。保险公司,尤其是寿险公司盈利的长周期性极大制约了原始股东的注资热情,在保监会加强偿付能力管理的背景下,保险公司资本补充需求常在。与上市公司常用的次级债发行条件相比,优先股发行要求相对较弱,如不需要“上一年实现盈利”等条件,中小非上市保险公司受益明显,2013年61家非上市寿险中仅27家盈利,49家非上市财险中仅32家盈利,而且2013年保监会仅批准6家险企共计267.53亿元的次级债(其中中国人保集团发行160亿元)。而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截至14年中期,偿付能力充足率偏低且没有明确资本补充动作的仅平安产险,如太保集团向财险增资20亿元、寿险增资45亿元,平安寿险获准择机发行80亿元次级债等,但据我们测算平安产险仍有76亿元次级债发行额度。此外,美国的优先股股息率一般在6%到9%之间,股息率中枢为7%左右,而太保产险14年初发行的10年期次级债利率仅为5.9%(前5年)+2%(后5年,若不赎回),我们预计现阶段上市险企较难有需求。与上市银行发行优先股不同,2014-2015年是上市银行融资大年,但市净率普遍低于1倍,股权融资较难,所以优先股是救命稻草,但上市险企情况明显不同。
部分细节仍需观察。是否像商业银行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转换为普通股以及股息率均将大幅影响优先股的吸引力,仍需后续观察。此外,金融机构间轮转互持金额和股息率相同的优先股或是境外发行将提升优先股的吸引力。
保险行业点评建议板块标配等风起。从保费、投资及融资三方面看,保险板块均趋势向上,而且估值处于长期低位,但短期催化剂暂缺,目前我们建议板块标配,作为市值的“胖子”,年底的板块估值切换及行业政策催化及财税支持才是吹的动“胖子”的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