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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天津市和滨海新区户籍管理相关文件精神,高新区集体户口已正式得到批准设立,并由高新区人才中心负责集体户口的管理工作。此举不仅有助于高新区引才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同时也填补了该区人才流动服务方面的空白。
高新区集体户口是指在高新区注册经营的企业中工作并缴纳社保(该企业在高新区人社局完成企业备案、就业登记、档案存放于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非本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根据天津市引进人才政策或企业注册资金、纳税符合相关规定,且暂无住房的企业工作人员的户籍。
据了解,此前高新区有相当数量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达不到申请单位集体户口的条件,即使职工符合落户政策,也无法为其办理落户,造成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都十分困难。而高新区集体户口的设立,在为这些企业和职工解决了后顾之忧的同时,也为高新区的发展提供了保证。
目前,人才中心正会同公安高新分局对集体户口的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讨论修订,力争将这一惠企政策尽快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