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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上午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13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303.1亿元,新增缴存职工25.4万人。截至去年,本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85.2%,居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前列;公积金贷款购房占全市住房市场的三成多。
据悉,本市公积金贷款支持市民购房力度大,去年共向6.7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49亿元,贷款人数、支持职工购房金额及购房面积分别占全市住房成交量、成交金额和成交面积的32.8%、31.4%和31.9%。截至2013年底,全市4.3万家单位250.2万名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比分别增长13.1%、6.1%;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846.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9.6%。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018.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5.4%。本市累计向63.5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443.8亿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占全市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28.3%。此外,本市还累计向5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7.1亿元,无贷款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