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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16日联合公布了《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明确,我国将力争到2015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重点城市供应国V标准车用汽、柴油;到2017年,逐步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和山东省接受外输电比例,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方案旨在加快重点污染源治理,加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着力保障清洁能源供应,推动转变能源发展方式,显著降低能源生产和使用对大气环境的负面影响。
方案还提出,到2015年,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将提高到11.4% ,天然气(不包含煤制气)消费比重达到7%以上;到2017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 ,天然气(不包含煤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9%以上,煤炭消费比重降至65%以下;全国范围内供应国V标准车用汽柴油。
“从长远来看,我们要推动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和总量控制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以较低的能源增速支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形成清洁、高效、多元的能源供应体系,实现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上述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为实现上述目标,我国将加快治理重点污染源,加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保障清洁能源供应,并着力转变能源生产方式。有关部门也将健全协调管理机制,建立联防联控的长效机制,加强考核监督,并对考核中存在严重问题、重点项目推进不力的地方和企业进行严格问责。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为进一步促进能源行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我国还将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完善能源价格机制,建立健全反映资源紧缺程度、市场供需形势以及生态环境等外部成本的能源价格体系,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执行力度,推行天然气季节差价、阶梯气价、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性气价政策。
此外,还将加大对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和非常规能源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支持力度,研究落实先进生物燃料、清洁供暖设施等补贴政策与标准。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对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无电地区电力建设、能源科技自主创新等领域给予必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