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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银行业全体会员单位:
为有效落实市领导近期有关批示要求,着力打造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服务民计民生的优良环境,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方面的突出问题,天津市银行业全体会员单位在天津银监局的积极引领下,努力开展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不断优化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巩固小微企业良好金融工作成果,促进小微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值此第三届天津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的机会,我代表天津市银行业协会,向各银行会员单位发出八项倡议:
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天津银监局部署的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在商业可持续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服务好小微企业,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重点支持有利于扩大就业、符合国家创新驱动战略、与城镇化建设密切相关、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跟随技术进步和金融创新,加强小微金融制度研究和实践探索,银企携手推进转型升级,促进天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扩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加大对小微企业客户的营销力度,扩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优先保证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坚决不挤占、不挪用小微企业信贷投放额度,充分发挥信贷杠杆作用,积极帮助企业解困境、促转型。切实增加有效信贷,努力实现全年小微企业贷款"两个不低于"的目标,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持续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三率"水平,即贷款覆盖率、综合金融覆盖率和申贷获得率。
三、为小微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服务,开辟小微企业信贷服务绿色通道,细化差异化信贷服务手段,努力缩短信贷审批和发放时间。通过信贷导向,积极培育小微企业优质客户群体,银企携手共同发展。
四、不断丰富和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强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研发创新,推出为小微企业量体裁衣、适合小微企业特色的信贷产品,为小微企业全面提供开户、结算、理财、咨询等基础性、综合性金融服务。
五、合理收费、规范化经营。要落实"七不准"、"四公开"等收费规范要求,切实对小微企业减费让利、降低其融资成本。
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控建设。加强小微企业贷款资金用途及经营合规性管理,防止贷款资金被挪用或外流,确保贷款资金真正进入实体经济。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识别、控制和处置能力,防范和化解小微企业信贷风险。
七、积极开展宣传月活动。各会员行要加强对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注重宣传实效,积极行动起来,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形成良好的社会效应,借助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及小微企业对小微产品的认知度。
八、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加大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多种媒体上的宣传报导,向公众展示天津银行业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正面形象。
小微企业是推动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技术创新的生力军,是经济转型升级的催化剂,是扩大就业的主力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是金融行业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全市银行业会员单位要树立与企业共生共存、共同发展的经营理念,坚决落实天津银监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具体要求,让我们在服务小微企业和服务天津市经济的实际行动中,再创新的业绩,再展新的风采,再铸新的辉煌!
天津市银行业协会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