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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天津海关获悉,近日海关总署公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大幅简化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报关单位的管理等。据测算,天津关区17000余家进出口企业将从中受益。
《规定》取消原有“报关企业注册资本150万元以上”“报关员5人以上”“报关业务负责人需5年以上从事报关或对外贸易工作经验”等行政许可条件。取消报关员资格核准审批,对报关从业人员不再设置门槛和准入条件、自2014年起不再组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等。
注册登记程序方面,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材料由原来的9项减少至4项,只需递交一次材料就可同时完成行政许可和注册登记。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所需材料由原来的7项精简至3项,能通过联网查询信息,不再需要企业重复提交材料,并简化报关人员注册程序,取消报关人员记分考核,由企业自主管理所属报关人员,减少对企业微观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