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市容园林委发布《关于调整我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自5月1日起,天津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每吨260元。《通知》还提到,各区、县环卫部门应对辖区所有垃圾产生单位重新核定生活垃圾产量,按照规定收费标准计量收费,并在收费票据中载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垃圾产量、收费总额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