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记者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一些市民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包括商业按揭组合贷款)已经偿还到尾声,很多人不清楚后续的手续该如何办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提示人们妥善处理,以免为日后留下不必要的麻烦。
据介绍,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或提前清偿贷款本息后,需要到其贷款银行办理清户手续,然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清户资料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注销手续。采用抵押担保或保证担保方式的,应办理注销抵押手续;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贷款银行将质押的有效证券退还借款人。如果人们有具体问题,可以登录公积金中心新浪官方微博:“@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发布”进行互动,或者拨打客服电话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