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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昨天进行了首次竞价,成功竞价的受买人应在竞价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成交款,全部成交款将直接缴付至市级财政国库。
据介绍,竞得指标的个人或单位,可通过竞价系统打印《天津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于2月26日至28日可在渤海银行、工商银行、农商银行、天津银行这4家银行的指定网点缴纳成交款(可查询“天津市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非税收入代收银行营业网点”)。
已结清成交款的受买人,3月4日起就可在www.tjjttk.gov.cn网站自行下载指标证明文件。竞价前存入的保证金本金和活期利息将由渤海银行于3月5日前退还;已结清成交款的买受人的保证金,本金和活期利息将由渤海银行于3月8日前退还。
有三点需要特别提醒竞买人注意:一是,不可采用网上银行和异地划款的方式结清成交价款;二是,如不按规定结清成交价款,视为放弃增量指标,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三是,取得指标的有效期为6个月且不得转让,如6个月内未使用,不仅将视为放弃指标,两年内还不得再次申请增量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