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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包二: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提升总部经济
细则还为自贸区内跨国公司开展经常项目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打开了大门。
21日,上海银行与东方国际集团签约,为东方国际集团内成员公司的经常项目跨境人民币提供集中收付服务。东方国际集团目前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17家,在美国、欧盟、日本和非洲等世界主要国家或地区设有20余家海外机构,每年跨境结算量达数十亿美元。
此前,跨国企业集团内境内外各公司之间如有人民币贸易往来,通常需要各自分别结算。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则可以通过净额结算、代收代付、总进总出等方式,使得跨国企业可以合并和抵消一定时期内的跨境人民币收支为单笔收支交易,从而减少交易次数和资金占用。
“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有助于大型集团公司以更简便的操作方式进行跨境结算,大幅减少跨境收支交易数量和金额,进一步提高资金运用和结算效率,降低资金头寸管理成本,同时亦可帮助企业降低外汇风险。”上海银行行长金煜说。
值得关注的是,开展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的成员企业,除集团内企业外,还将扩大至与集团内企业存在供应链关系的、有密切贸易往来的集团外企业。
业内人士表示,这将有助于人民币在海外市场的流通和应用,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加上此前已经试点开展的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跨国公司可以实现全球资金统一管理、统筹调配,提高全球资金使用效率,上海的总部经济地位也将进一步提高。
红包三: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开闸
对于各界关注的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央行此次明确,在自贸区内就业或执业的个人可按照相关规定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或者个体工商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办理人民币跨境收付,但范围仍局限在经常项下,资本项下个人跨境收付开放尚未明确。
此前,国务院已经赋予江苏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涵盖了个人经常项下与个人对外直接投资;浙江义乌“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也已在相关领域破冰。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并不能因为此次没有明确资本项下个人跨境收付就评价政策“保守”。管理层可能有两个出发点,一是资本项下个人跨境收付,可能会跟系列政策配套考虑,如证监会提出“支持自贸区内符合一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双向投资于境内外证券期货市场”,什么样的人符合条件、账户怎么开,需要统一规范;另一方面,上海自贸区不同于其他试验区“单点突破”的性质,任何政策出台都要着眼于“可复制、可推广”,必然更加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