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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60元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今年4月1日起,本市将对此条待遇线进行调整,由目前每月的1400元调整为1560元,增加160元,增幅为11.4%,略高于去年11.1%的增幅。
对于调整幅度的确定,市人力社保局表示是根据中央“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的精神,考虑到当前经济发展形势、物价上涨因素等。同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提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5.2元提高到16.9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36.6元提高到40.8元。此项调整自2014年4月1日起执行。其中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全国最高。
据了解,本市从1994年开始已21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后的标准居全国前列。而2010年7月1日前,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仅为800元,今年达到1560元之后,已经接近翻一番的目标。
基础养老金福利养老金月增40元
自2011年起,本市建立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今年是第四年第五次调整待遇标准,随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其他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同步实施。
今年1月1日起,本次调整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40元。其中,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390元增加到430元,福利养老金由每人每月310元增加到350元,增长幅度分别为10.3%和12.9%,增幅均高于去年。
据悉,此次调整将惠及全市85.19万人。其中,享受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为34.63万人,享受福利养老金的为50.56万人,由区县财政负担所需增加的4.09亿元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