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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自2012年11月起,证券公司经核准可以代销国家有关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或者备案的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代销过程中,证券公司应当落实客户适当性管理制度,向客户全面、公正、准确地介绍金融产品的有关信息,充分揭示说明金融产品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特征,实现金融产品风险与客户风险偏好、承受能力的匹配。为帮助广大投资者明明白白参与投资,提高对理财产品风险认识和管理能力,陕西证监局收集了目前市场上具有代表性的几类热销理财产品风险特征案例分析,供参考。
案例1:房地产信托泡沫
某信托公司2012年5月发行了一款信托产品,资金用于鄂尔多斯某房地产公司增资,该房地产信托产品规模超过10亿元,存续期限2年。
点评:该信托产品所募集资金投资于某公司的鄂尔多斯房地产项目。近几年国家持续加大房地产调控力度,该公司在鄂尔多斯房地产投资较为集中,风险已积聚。从投资方向和投资企业看,该信托产品风险较大。
案例2:矿产股权信托兑付警报
某信托公司2010年发行一款煤炭股权信托产品,预计年收益率9.5%-11%,规模30亿元,存续期限3年,募集资金投资某公司股权。由于该公司购买的煤矿没有按照计划恢复生产,导致无法偿还信托本金和收益;此外,2012年该公司控制人的多起民间借贷行为被公安部门以非法集资查处,涉案金额高达数亿元。该信托产品面临兑付危机。
点评:从该信托产品还款来源看,主要依赖于该公司购买煤矿正常生产,如果煤矿不能正常生产,产生效益,就无法偿还信托本金和收益,民间借贷案件暴发更是雪上加霜,使得公司股权所代表的真实资产价值及其变现能力受到严重影响。该信托产品兑付风险凸显。
案例3:“银行代销”高收益产品兑付风险
多名投资者经银行理财经理推荐,在银行购买了一款1.19亿元的有限合伙产品。该系列产品拟投资于典当行、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文化娱乐及汽车销售等四个项目,承诺年收益率11%-13%。该产品管理人——某资产管理公司,没有按承诺将资金投资于上述四个项目,而是用于填补其他资金窟窿。目前4期产品无法到期兑付。
点评:该资产管理公司未按照约定进行投资,承诺的高收益没有可靠来源,其失信行为导致产品担保方拒绝担保代偿。投资者可能血本无归。
案例4:公募基金业绩“过山车”
2012年上半年,公募基金盈利近千亿元,进入三季度,A股市场大跌,业绩急转直下,超九成开放式基金亏损,股票型基金亏损比例高达97%,部分基金单季的亏损幅度超过10%。
点评:股票和股票型基金,适合风险承受能力较高的投资者。投资者在产品配置时要控制此类产品的比例,做好“止损”准备,控制风险。
郑重提醒:金融产品的收益与风险相伴。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有利于帮助投资者对产品风险进行评估、筛选和揭示,但并不能为所代销金融产品的固有风险进行连带保本或对付本息。需要投资者结合证券公司所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材料及风险揭示,自主选择,审慎判断,理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