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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国汽车产销同比实现两位数增长,新车销售突破2000万辆大关已确实无疑。2014年中国车市虽然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但其作为驱动中国产业经济发展重要引 擎的 地位 仍将 不变 。乐 观地说,只要中国经济仍保持7%左右的增势,汽车产业继续实现两位数增长就可期待。随之而来的增长与限购的博弈、合资与自主的交锋、国企与民企的竞合、新能源与混合动力的竞秀,厂商、经销商与消费者的 制衡 等等 ,也 将变 得势 头加剧、结局难测。
博弈:企业追求产销增长与大中城市纷纷“双限”的博弈更频繁
有分析认为,2014年中国汽车产 业形 势将 比以 往更 加复 杂多变。一方面受十八届三中全会全方位改革力量驱使,各地和各行业要求加快发展的内生动力增强,另一方面各地政府尤其是特大城市遭遇的环保、拥堵压力日益显现。汽车企业的扩产增能正面临大中型城市汽车双限数量增加的考验。
继上海、北京、广州市之后,2013年末天津市也加入乘用车限购行列。而在新的一年,我国将会有更多的中东部省会城市陆续加入双限行列,车市增长在一二线城市将遭遇更多“触顶”。
“双限”政策对车市影响,长期看是一种限制力,而短期看又是一种刺激力。给汽车企业带来的常常是“内分泌”紊乱:为了赢得眼下市场份额,企业竞相扩大产能、增投新品,产销量暴涨后接踵而至的必将是产能过剩和消化不良。
对此,国家宏观管理部门和城市管 理者 不妨 将“双 限”政 策出台,进行事先申报、分批实施,汽车生产和经营企业也要加强市场预测、建立弹性适应机制,以便更好应对“双限”带来的刺激和抑制。
交锋:合资品牌向低端渗透与自主品牌向高端突围的交锋更剧烈
在2013年末的广州车展上,有个形成鲜明对比的现象:合资品牌车企加速向低端渗透,而自主品牌车企努力向高端突围。两者由此形成的交锋、拼杀,必将集中反映在2014年胶着的车市中。
以广汽丰田为代表的合资车企明确表示,2014年将全面实施中小型车战略,在产品方面,高调推出了最低价位在7万元以下的精致小车 — ——致 炫。 在他 们看 来,80、90后人群已成长为主要消费人群,他们观念前卫,节能环保意识更强,他们所购买的车也是人生起步阶段拥有的第一辆汽车。正是这样的消费人群的崛起,使中国车市开始迎来以小型车为主的消费新时代。
与此同时,自主企业长城汽车在本届车展上,则推出了一款设计和品质全新的SU V车型——— H 8,并成为自主品牌中首款售价突破20万元的高端产品。无独有偶,海马汽车也在2013年底发布了首款B级轿车M 8,其售价一举突破15万元的“天花板”。海马汽车负责人说, 此举 重在 证明 自主 车企 的研发、制造实力的提升和品牌建设的进步。
竞合:国有车企与民营车企竞争融合态势进一步呈现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 深化 改革 若干 重大 问题 的决定》特别提到国企改革问题。作为国有成分比较集中的汽车行业,年前年后有关国企股权结构的调整声音已经不绝于耳。
国有汽车企业虽然资产、资源体量较大,但在新产品研发投入、自主品牌体系建设等方面相对较滞后,市场竞争力不强。而近年来新介入汽车行业的民营车企,他们虽然资 本体 量小 、技 术积 累也 不厚实,但运营机制灵活、激励机制有效, 有强 大的 后发 优势 。2 0 1 4年,在国家新的改革推力作用下,两者间的资本与人才融合将更趋活跃。
除此之外,国际间的资本流动和股 比调 整的 闸门 也将 进一 步打开。2013年底,东风汽车与雷诺汽车合资已获批,而东风投资入股法国PSA也可望在今年迈出实质性步伐。
竞秀:新能源车与混合动力车将同台竞秀
华晨宝马赶在2013年末,推出了合资自主品牌的首款产品,也是国内首款高端纯电动车———“之诺”。之后,奔驰与比亚迪合资企业也透露,他们经过几年苦心研发的纯电动车,将于2014年4月的北京车展面市。在商业模式上,这些高端新源车将以租赁经营形式,扬长避短,完成自身在中国消费市场的首秀。
与此同时,无充电之忧、有节油之 功的 混合 动力 汽车 ,更 将在2014年迎来新的春天。目前技术上更加成熟的丰田混合动力车在全球的销量已超过570万辆。而在中国市场,广汽丰田为混合动力车凯美瑞,已推出了电池8年20万公里的保修政策,使混合动力车的维护成本跟传统车型趋于一致。另外,随着丰田常熟研发中心的竣工,首批实现核心技术国产化的混合动力汽车,也将陆续推向市场。届时每辆国产丰田混合动力车型的价格有望降低两万元左右,其市场吸引力必将进一步提高。
另外,由于低速电动车具有作为城镇老年人代步工具的客观市场需求,在今年也有望受到主管部门的进一步重视和认可。
制衡:《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将成各方利益制衡新焦点
2005年4月,由国家商务部颁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在我国 正式 实施 。8年来 的实 践证明,这一办法按照“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生产商在销售过程 中的 主导 地位 ,规 范了 我国汽车 产品 生产 经营 及售 后服 务的秩序 ,让 消费 者享 受到 了品 牌服务的 便捷 与可 靠。 但在 进口 整车、零配件销售、4S店周转资金占用 等方 面, 却给 消费 者和 经营商造 成了 权利 损害 。因 此, 在2013年,有关《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 法》 的修 改一 时成 为舆 论关注的焦点。但是,围绕如何修改,厂家与经销商之间至今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以至于《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的修改重任历史性地落在了2014年。
有人指出,《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是国际通行做法,我国也不应例外。只是国外《反垄断法》制订在先,而《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制订在后,因此前者自然成为后者的上位法。而在我国,这两者的前后关系正好相反,从而导致《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对生产商有授权、缺约束。因此,在下一步修改中,只需对生产商增加部分约束性条款即可,使之与“召回”“三包”政策一起构成对消费者权益的更好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