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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国税局了解到,此前受小汽车总量调控管理政策影响,暂停办理的车辆购置税征缴业务恢复正常。即日起,已购车的市民可前往市国税局车购税分局各征收网点缴纳税款。12月16日零时前购买的小汽车,需提供相关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市国税局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在全市增设6处车购税征收点,使全市可办理该业务的征收点达到10处。10处网点办公时间均为上午9时至下午5时。为方便市民办税,除空港、宝坻、行政许可中心工作站外,其他网点周六、周日将加班办公(周末加班何时结束,请关注市国税局门户网站)。因年终结账原因,12月31日和2014年1月1日两天所有网点暂停办理车购税业务。同时,各办税网点将优先为个人购车者办理单辆车购税业务。为大单团购业务缴纳车购税的,需提前与市国税局车购税分局办税大厅或空港、宝坻、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站预约。若有政策变动,将在市国税局门户网站发布通知。
市国税局提醒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时应提前准备好以下资料:1.2013年12月16日零时前,单位和个人与汽车销售经营商签订车辆销售合同并交付定金,或者签订车辆销售合同并取得车辆销售统一发票的,需提供相关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013年12月16日零时后,单位和个人购置小客车,需提供天津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2.车主身份证明。3.车辆价格证明。4.车辆合格证明。5.《车辆基本信息表》《车辆购置税征管系统专用进口车辆电子信息》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理业务网点 | 地点 | 咨询电话 | 备注 |
市国税局车购税分局办税服务厅 | 河东区十三经路2号 | 24382885 | 受理购车人本人、代理人纳税申报;外地购车纳税申报业务;税务总局尚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车型纳税申报业务;免税业务。 |
空港工作站 | 空港二手车交易市场内 | 58992655 | 除行政许可中心工作站暂不受理免税业务外,以上三个工作站业务范围与市国税局车购税分局办税服务厅相同。 |
宝坻工作站 | 宝坻区二手车交易市内 | 29250200 2925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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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工作站 | 河东区红星路79号1楼大厅69号窗口 | 24538646 | |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工作站 | 河东区真理道与靖江路交口 | 车管所工作站受理车主本人或单位单台车辆纳税申报业务。 | |
车管所津东分所工作站 | 东丽区津塘公路三号桥北侧 | ||
车管所津南分所工作站 | 津南区津港公路二八路交口 | ||
车管所津西分所工作站 | 西青区津涞公路精武镇 | ||
车管所津北分所工作站 | 北辰区北辰道11号(北辰支队旁) | ||
车管所滨海分所工作站 | 开发区第四大街5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