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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便捷、环保的城市公共交通,地铁发展一直以来都受到天津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近年来,随着天津城市的快速发展,地铁也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时期,形成了网络化运营格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美丽天津建设纲要》和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出行环境的要求,积极应对机动车“双限”政策,倡导绿色出行,吸引地铁客流,天津地铁集团特组织开展天津地铁吉祥物征集活动,旨在让广大市民深入认识、了解地铁,让“美丽天津绿色出行”的理念深入人心,汇集群众智慧,共同推动天津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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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铁吉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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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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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活动启动及征集:2013年12月22日——2014年3月22日
2013年12月21日主办方将为“天津地铁吉祥物征集活动”举行启动仪式,公布本次活动的征集要求、细则、作品提交方式、评选流程及方法、奖项设置等;在社会、高校等举行系列宣讲活动,传递“天津地铁”的文化理念及本次活动的意义。
2.专家初评及复评期:2014年3月23日——2014年4月13日
为保证征集作品评选的专业性,本次活动将成立以天津师范大学为首的天津市各知名高校教授、业界专家、地铁集团相关领导组成的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大众投稿结束后,对征集的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及终评,最终评选出各奖项作品。其中,2014年3月23日-2014年4月6日为专家评审委员会初评期,评选出100个入围作品;2014年4月7日-2014年4月13日为专家评审委员会复评期,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20个优秀作品。
3.大众投票及专家终评期:2014年4月14日- 2014年5月25日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通过相关媒体平台向公众展示优秀作品,并开通投票通道。投票期内同时进行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委员会评选,结合公众投票和专家评选情况(双方评选各占作品得分比例的50%),从20个优秀作品中产生本次活动的金、银、铜奖作品,其中金奖作品将作为天津地铁吉祥物进行后期制作开发。
3.新闻发布会:2014年6 月
主办方将最终评审结果通过新闻发布会方式向社会公布。
4、颁奖仪式:2014年6 月
主办方组织颁奖仪式,对获奖者进行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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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奖1个,奖励8000元地铁卡+获奖证书
2.银奖1个,奖励4000元地铁卡+获奖证书
3.铜奖1个,奖励2000元地铁卡+获奖证书
4.优秀奖20个,奖励500元地铁卡+获奖证书
5.入围奖100个,奖励纪念品+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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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祥物须构思新颖,简洁美观,色彩鲜明,能反映天津地域、文化特征并与天津地铁“便捷、高效、速达、环保”的理念及地铁环境相适应。
2.吉祥物应具有鲜明的个性、强烈的时代感,易于被市民接受,具有亲和友好的设计风格。(注:可被赋予昵称、性别、特长等拟人化特征)
3.吉祥物的形象设计应易于被识别,易于被记忆。造型设计要求美观大方,线条清晰,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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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资格
对此次征集活动有兴趣并具备一定创意及设计能力的普通市民及专业设计工作者,以个人或团体名义参赛均可。
◎参赛流程
登陆北方网财经频道或天津地铁企业网站天津地铁吉祥物征集活动专栏了解赛事→阅读征集要求→下载相关材料→吉祥物方案设计及修改→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按照要求提交作品→关注活动报道信息→媒体及网站公布征集结果
◎作品提交
1.网络提交方式:作品图稿尺寸为A3幅面(420mmX297mm),作品需要包含彩色设计图稿、黑白设计图稿各一个,分辨率在300dpi,文件少于10MB,以JPG形式提交,同时以WORD文档格式提交“天津地铁吉祥物设计征集”作品登记表。作品及设计说明以压缩包形式,通过北方网财经频道在线提交页面提交作品,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组委会作品专用邮箱:dtjxw2014@163.com。
2.邮寄提交方式:以邮寄或送达方式提交的作品,以A3幅面(420mmX297mm)打印或手绘,横竖构图均可,作品背面粘贴参赛作品登记表,同时需要提交作品的电子文件。
3.邮寄或送达作品地址:天津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天津师范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雅艺楼)208室,天津地铁吉祥物征集组委会收。
报名表下载:(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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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天津地铁吉祥物征集活动的顺利进行,请于应征前仔细阅读约定事项,如提交作品参与此次活动,便视为同意并遵守约定事项的全部条款。
1.自作品提交起至本征集活动评选结果揭晓前,不得自行或授权他人对参赛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
2.所有入围作品及获奖作品,其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
3.主办方单位享有对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使用权利。
4.所有应征作品若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所有参赛作品要求内容健康,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严禁抄袭、摹仿、拷贝他人作品。如在作品中使用了他人的作品,必须特别声明版权所有情况,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对赛事造成恶劣影响的,组委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6.应征作品若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或因参赛个人、团体的其他过失而使本活动遭受任何名誉或经济上的损失,组委会有权对参赛个人、团体采取适当措施,以保证本活动免受损失。组委会同时保留向参赛个人、团体追究和索赔的权利。
7.此次征集评选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方及承办方所有。
8.投稿人自投稿寄出之日起,视为接受本指导书的有关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