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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发布。根据《办法》,本市小客车每年增量指标拟为10万个,按1:5:4的比例配置。即每个配置周期内,以摇号方式配置的节能车增量指标为1万个,以摇号方式配置的普通车增量指标为5万个,以竞价方式配置的普通车增量指标为4万个。单位增量指标占配置额度的12%,个人增量指标占配置额度的88%。
《办法》规定,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一律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个人新增、更新小客车要申请小客车指标。增量指标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配置额度为10万个,按月度分配,并不得跨周期配置。
申请增量指标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选择指标配置方式,获取申请编码;
(二)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
(三)凭有效编码,参加增量指标摇号或者竞价。
个人只能获取一个申请编码。一个申请编码只能选择一种指标配置方式。单位和个人申请退出增量指标配置的,应当在增量指标配置当月20日之前提出。需要改变申请类型或配置方式的,应退出原申请后重新提出申请。每月9日之后提出的申请,纳入次月指标配置。
单位和个人申请指标应在指定网站提出申请。需要现场签认或者提供书面资料的,以及不具备上网条件或者上网能力的,申请人应当通过电话预约到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市民可登录天津政务网(www.tj.gov.cn)、天津政府法制信息网(www.tjlegal.gov.cn)进行咨询。咨询单位为: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电话:24539021、24539022、24539353、24539354,邮箱:tjstkb@163。com,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69号,邮编:300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