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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婚姻服务机构服务性收费工作,市民政局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婚姻服务机构服务性收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婚姻服务机构的照相、复印等服务性收费价格要低于所在地周边地区的市场价格。
《通知》规定,婚姻服务机构不能设在登记区域内,禁止行政性收费与服务性收费人员混用、场地交叉、收费混合的现象发生。婚姻服务要公示婚姻服务内容和价格,坚持当事人自愿原则选择服务内容,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强制服务或捆绑服务,在收取费用时要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婚姻登记机关要通过多种渠道向当事人一次性告知办理婚姻登记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和证件照的规格与要求,当事人提交符合相关规格和要求的证件复印件和证件照,登记机关不得拒收。
据了解,近期,市民政局还将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检查全市婚姻服务机构服务性收费情况,同时公布举报电话23415025、23414052,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有违反《通知》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