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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面积超过50平方米、设有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为乳制品等重点食品单独建立档案……日前,滨海新区22家食品流通单位接受了现场核查,21条安全指标全部达标,成为滨海新区第一批区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
滨海新区首批区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涵盖了新区范围内以经营食品为主的超市、商场、食杂店、批发商、市场内经营者等各类市场经营主体。通过滨海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初步认定符合条件的食品经营申报单位从主体资质、硬件条件和自身管理三个方面的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和验收,首次认定华润万家河北路分公司、特易购商业(天津)有限公司等22家食品流通单位为滨海新区区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被认定的区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将树立食品安全示范店优良形象,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引导辖区食品流通单位向示范店单位学习,促进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为了让首批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真正起到“示范”作用,新区制定了21条安全指标。申报单位只有21条指标全部达到了,才能获得“示范”的称号。
在主体方面,示范店必须证照齐全且合法有效,正常经营两年以上,设有食品安全联络员和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
在硬件上,经营场所面积需超过50平方米,必须在明显处亮照经营,设有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公布最新的食品安全相关信息。除了食品陈列整齐有序外,裸装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设置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及遮盖设施,并提供专用工具、包装物。
在管理上,必须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按照要求建立进货台账,并为乳制品、生猪产品、食用油等重点食品单独建档。依法处置不合格食品,如实记录检查、处置、销毁不合格食品情况,销毁过程留有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相关记录建档保存两年以上。
此外,还需要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柜,妥善处理消费投诉,不无故拖延和故意拒绝,并有处置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