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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中国政府网11月30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证监会表示,将按照《指导意见》制定优先股试点管理的部门规章,并于近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后正式发布实施。
目前保险公司外在融资模式主要包括资本注入、发行股票、发行次级债。平安证券分析师缴文超指出,保险公司负债特征适合发行优先股。寿险保单负债一个显著特征是在签发保单后几年,负债增长较快,同时对资本的消耗比较大,之后保单准备金进入稳定增长期,到保单后期,随着生存率下降,保险准备金呈现释放过程,从而释放对准备金的需求。因此如果保险公司在保费高速增长期间对资本需求增加,而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不适合增发的时候,可以发行具有赎回权的优先股,缓解资本紧张的局面,而当保单合同到期,由于保单结束不仅释放准备金,而且兑现隐含的利润,从而保险公司有相对充裕的资本赎回发行的优先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