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发改委获悉,经市政府批准,从今年供热期开始,我市非居民集中供热价格按建筑面积计价,由每平方米36元调整为40元,上调4元。居民热价暂不调整。据悉,本次调价的主要原因是为缓解燃气供热在全市集中供热中所占比重快速增加而带来的成本上升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