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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11月1日),《天津市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工作方案》出炉,《方案》提出,天津中医药服务将下沉至基层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中药制剂及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有望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目标: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提供中医药服务
天津将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到2015年底,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100%的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10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100%的区县开展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每个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服务量应占总服务量一定比例并逐年上升,各区县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建设2个市级重点专科。同时,天津将加强县级中医医院龙头建设,8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每个县级中医医院至少有2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对尚未设置中医医院的区县,加强综合医院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
药品:目录内中成药优先纳入医保范围
《方案》提出,天津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必要的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品种;对在天津中标且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中成药品种,优先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同时,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能够开展6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至少能够开展2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天津将在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中发挥中医药优势和作用,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及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中推荐的适宜技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全面开展付费总额控制,对中医药适宜技术产生费用适当提高付费额度。
人才:中医乡村医生将进村卫生室
《方案》提出,到2015年,天津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100%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同时,天津将开展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带徒,通过师承方式为基层培养实用型中医药人才。为县级医疗机构培养100名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对100名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进行中医药专业大专学历教育,对乡村医生进行中医药技能培训,为城乡基层培养200名中医类别全科医生,遴选20名基层老中医药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