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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2014年,“五类”特殊困难人员住院报销和医疗救助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6%。
按照此次政策调整规定,本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中的重度残疾人、单亲家庭成员、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成员、农村五保供养和城市“三无”人员5类特殊困难群众2014年住院报销和医疗救助报销比例最高将达96%,这将极大减轻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
此外,困难群众住院和门诊特殊病救助报销比例有较大幅度提高,经医保报销后2万元以下部分报销比例由55%提高到60%,2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由65%提高到80%。据了解,为了让困难群众尽早受益,此政策执行时间提前到2013年1月。近期人力社保局将开发调整新医疗救助信息系统,确保11月1日新系统上线与各医院联网实行新政策,困难群众刷卡即可按新政策报销。对今年1月至10月按原政策报销的困难群众,将追溯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