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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天津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获悉,一消费者4年前购买了一张洗浴会员卡,用于孩子游泳使用。2013年,商家表示孩子已经超龄且身高过高,已不适合再在此处游泳。此时,消费者所办的会员卡尚有900元余额未消费。消费者要求退还卡内未消费的金额,遭到商家拒绝。在开发区消协的调解下,商家将卡内余额退还给了消费者。
日前,消费者徐女士到天津开发区消协投诉称:2009年,其花费1800元在开发区一婴童会所购买了一张洗浴会员卡,用于孩子游泳使用。2013年,当徐女士再带孩子去游泳时,商家告诉徐某:孩子已经超龄且身高过高,已不适合再在此处游泳。此时,徐某所办的会员卡尚有900元余额未消费。徐某要求退还卡内未消费的金额,遭到商家拒绝。双方协商无果,徐女士到开发区消协投诉。
开发区消协受理投诉后进行调查,徐女士购买的会员卡上明确标注:1.此卡可作为0至6岁宝宝洗浴卡,理发卡;2.仅限本人使用;3.此卡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开发区消协指出:1.徐女士的孩子现在已经6岁5个月,且身高过高,从安全的角度出发,确实不适合在此处继续消费。2.商家标注的“此卡一经售出概不退还”的约定为无效的格式条款。3.提醒徐女士在储值时,要根据自身情况理性消费,避免一次性存入过多金额。
最终,商家将卡内余额退还给了徐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