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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制,市政府制定并于昨日公开发布了《关于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意见》。根据《意见》,天津将全面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同时按照5%的比例压减2013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经费预算,节减的开支统筹用于民生支出。
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只减不增
《意见》明确,在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方面,天津将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核定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超标超支一律不补。完善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接待。严格按编制和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和自主品牌车型,加强日常管控,推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统一保险制度。加强因公出国(境)计划管理,控制团组规模、出访次数、停留时间和出访国家(地区)的数量,严格经费开支标准。
在压减市级部门支出方面,天津将参照中央部门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做法,按照5%的比例压减2013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经费预算,主要包括: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办公楼和业务用房等建设支出、大型修缮支出及相应设备购置费;因公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节减的开支统筹用于民生支出。严格控制新增支出,除因不可抗力必须安排的支出外,年内一律不再追加预算。
未经批准设立账户一律视同“小金库”
在加强银行账户管理方面,《意见》规定,天津将对单位现有账户进行“拉网式”清查,统一纳入财政、审计部门监管。未经批准设立和应撤未撤的账户一律视同“小金库”,依法进行处理。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方面则将扩大政府采购覆盖范围,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机关事业单位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支出一律实行政府采购。
差旅费等纳入公务卡强制结算范围
天津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将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等公务支出纳入强制结算范围,使公务卡结算逐步成为财务管理的“规定动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现金支付,堵塞公务消费的管理漏洞。将刷卡消费的公务支出信息纳入国库支付系统,定期对公务支出的合规性、合理性进行筛查,利用公务卡消费留痕的特点,掌握公务消费的去向和金额,建立问题核查、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规范公务支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