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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3·15”即将到来之际,在天津保监局的指导下,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与北方网财经频道特别策划推出“保险陷阱那些事”活动,旨在帮助消费者进一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了解更多保险产品的相关知识,最大限度避免“上当受骗”。3月4日,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产险部主任刘元祯接受北方网专访,介绍了消费者在购买车险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首先,消费者应选择信誉好的保险公司。刘元祯说,消费者在购买车险时,应选择具有合法资格、信誉好的保险公司。因为机动车辆保险的售后服务与产品本身一样重要,所以投保人在选择保险公司时,应当充分了解各公司提供服务的内容,如:是否有全天24小时接报案和查勘理赔服务、小额损失是否有快速理赔绿色通道等,并了解该公司理赔现场服务是否快捷、结案赔付是否及时,还需要知晓营业网点的分布情况,以便保险车辆在外地出险时也能得到及时的救助和理赔服务。“有的保险公司会在其营业机构提供投保咨询服务,对直接购买机动车辆保险的消费者实行优惠,并有业务人员根据您的需要为您量身定做推荐保险套餐等,想购买车险的消费者可以关注。”刘元祯说。
其次,消费者应选择适合自己的机动车保险险种。投保人选择机动车辆保险的险种前,应了解自身的风险和特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所需要的风险保障。同时,对于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现有产品应进行充分了解,以便购买适合自身需要的机动车辆保险。除了国家规定的交强险一定要投保外,投保人还可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选择自己最需要的机动车商业保险险种。
刘元祯举例说,为了增加自己的保障系数,在投保交强险的同时可再投保一份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额最好不要低于十万元;可以投保一份车辆损失险,在因自己的过失造成车辆受损时,由保险公司承担修理费用;投保一份全车盗抢险以防车辆因保管不善丢失,特别是新车;投保一份车上人员责任险,对因交通事故造成自己车上的乘客伤亡进行经济补偿。另外,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消费者还可以选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然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险种,并可以附加救助特约险、代步车特约险、他人恶意行为损失险和精神损害赔偿险等。
第三,消费者应选择可信赖的保险代理人。“如果您想通过保险中介为您办理机动车辆保险,在选择代理人时,应选择有保险监管机关发放的保险代理执业许可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与保险公司签有正式代理合同的代理人。同时,对保险代理人的信誉情况一定要了解清楚,防止个别代理人对投保人进行私下违规许诺而最后无法兑现的情况发生。”刘元祯强调。
最后,建议消费者货比多家择优投保。天津市现有21家保险公司经营机动车保险业务,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人应当在营业场所向消费者公布费率表及费率表说明并进行解释。消费者应当关注其费率是否与保监会批准的费率一致,了解保险公司的费率优惠规定和无赔款优待的规定。刘元祯表示,通常保险责任比较全面的产品,保险费比较高;保险责任少、除外责任多的产品,保险费比较低。投保人在关注保费多少的同时更要关注保险责任。同时还要了解保险公司有关机动车辆保险赔款的规定和计算方式。消费者对于条款内容或保险费计算如果有疑问,可以要求保险公司销售人员或者代理人进行解释。(记者付春英实习记者焦若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