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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3·15”即将到来之际,在天津保监局的指导下,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与北方网财经频道特别策划推出“保险陷阱那些事”活动,旨在帮助消费者进一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了解更多保险产品的相关知识,最大限度避免“上当受骗”。3月4日,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寿险部主任王政在接受北方网专访时为消费者支招,购买寿险产品应注意三个问题:
一是购买时要根据风险需求里来挑选保险产品。王政进一步解释,消费者在决定购买保险之前,先要清楚自己为什么要买这份保险,要根据自己的风险需求来选择。在实际购买时一定要切实考虑自己家庭的经济情况、年龄结构、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
二是购买保险时应该如实告知。即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将与保险有关的重要事项告知保险公司,投保人的陈述应当全面、真实、客观,不得隐瞒或故意不回答,也不得编造虚假情况。应当说,履行告知义务是投保人的法定义务。
三是购买保险时不要代签名。王政强调,购买保险时,所有相关的文字资料上都需要保险消费者本人亲笔签名,不是本人签名的就称为“代签名”。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此为理由,将“代签名”保险单视为无效保险单,做出拒赔或退保的处理。
此外,王政还提到,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应注意仔细阅读和研究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特别是对于不懂的内容,应当要求保险公司做出明确的解释。同时,还要弄清楚保险条款中的专用术语,不能“想当然”地去理解。如:观察期、犹豫期、宽限期等等。(记者付春英实习记者焦若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