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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天津市社会保障待遇水平逐步提高,连续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养老金由967元增加到1880元,增幅达94%。
本市先后实施了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降低自付比例、扩大门诊特殊病范围等27项医保惠民政策,彻底解决了困难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障问题。职工和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社平工资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失业保险金待遇由278元提高到500元;女职工分娩定额付费标准提高了1200元。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人员,政府人均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00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00元。
目前,本市已经形成了各类从业人员参加五项基本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参加养老、医疗两项保险的制度体系,实现了从城镇到农村、从职工到居民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