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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Ⅲ的核心实质是提高银行业的核心资本充足率,而目前中国银行业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已经达到了巴塞尔Ⅲ的标准,因此,不存在推迟实施的问题。
当全球银行业执行巴塞尔Ⅲ的日期日益临近时,美国却突然决定无限期推迟执行巴塞尔Ⅲ,欧洲也未给出执行的具体“时间表”。那么,中国银行业是否也会相应推迟实施巴塞尔Ⅲ?对此,接受《金融投资报》记者采访的有关人士说,巴塞尔Ⅲ的核心实质是提高银行业的核心资本充足率,而中国银行业可轻松应对巴塞尔Ⅲ,但为了防范中国银行业的潜在风险,我国将实施比巴塞尔Ⅲ更严的“中国版巴Ⅲ。”
中国或不会推迟实施
广证恒生咨询公司策略部经理张广文说,美国、欧洲推迟执行巴塞尔Ⅲ,这在市场的预料之中,因为目前美国,特别是欧洲银行业还未从国际金融危机中脱身,整个银行业的核心资本充足率都难以达到7%的“底线”,因此可将此举视为给商业银行“减压”。
中投顾问金融行业研究员边晓瑜表示,巴塞尔Ⅲ主要是针对商业银行的核心指标做出规定,欧美国家未能执行巴塞尔Ⅲ的决定符合业内人士预期,其不希望通过“严打”本国银行破坏金融业的复苏势头。
对于中国银行业是否也会相应推迟实施巴塞尔Ⅲ,张广文说,巴塞尔Ⅲ的核心实质是提高银行业的核心资本充足率,而目前中国银行业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已经达到了巴塞尔Ⅲ的标准,因此,不存在推迟实施的问题。
信达证券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师说,估计中国银行业的不会相应推迟实施。因为推迟执行巴塞尔Ⅲ不利于银行业控制风险,稳健经营。
上述信达证券分析师说,目前中国银行业已经达到了巴塞尔Ⅲ所要求的最低7%的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即使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巴塞尔Ⅲ,中国银行业也不存在困难。”
虽然目前中国银行业的核心资本充足率表现尚可,不比巴塞尔Ⅲ要求的核心资本充足率逊色。但由于我国银行业以大型国有银行为主,其凭借垄断性优势获得较高收益,核心资本充足率并不能真正反映我国银行业的状态。
浙商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詹诗华说,中国银行业有可能实施“中国版巴Ⅲ”。
金融危机后,中国监管层对金融监管更趋审慎,中国银监会已经将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调高。“中国版巴Ⅲ”对银行业的核心资本充足率要比巴塞尔Ⅲ高出1.5个百分点,即要求8.5%。而目前部分商业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已经接近这条“红线”,如浦发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由年初的9.20%下降至8.87%,逼近8.5%的监管红线。
此外,银监会规定2012年底前发行的次级债,即便不满足“含有减记或转股的条款”等标准,仍可以计入监管资本。但从明年1月1日起发行的次级债,必须满足“含有减记或转股的条款”,否则将不被计入监管资本,从而难以起到提高资本充足率的作用。“目前商业银行大量发行次级债和增发股份,其原因就是补充资本充足,使核心资本充足率达标。”张广文分析说,在今年里,商业银行有望通过发行次级债融资约1500亿元,其中,农业银行500亿元,中国银行230亿元、建设银行400亿元、招商银行230亿元,远超今年前10个月600亿元次级债发行总量。
中国银行业有潜在风险
张广文认为,目前中国银行业已经达到了巴塞尔Ⅲ对核心资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但同时应该看到,这是一个时点数,也就是说,这是从静态角度来说的;如果从动态角度看,来自于地方融资平台的贷款有可能成为潜在的放贷风险。“前几年通过地方融资平台,银行共放贷给地方政府超过10万亿的贷款,而这些贷款主要投向了政府投资的项目,现在面临着风险。”张广文说,首先,这些项目大多属基础设施项目,收益水低、回收周期长;其次,在经济转型期间的传统行业经营形势普遍不佳,而新兴产业还没有到大量产生税收的时候;同时,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更多的税收将由中央财政统收统支,地方政府的还贷能力将下降。
詹诗华认为,中国银行业的潜在风险,更多的是体制性的深层次原因。国有商业银行又承担了大量的不良资产,他们需要依靠不断吸纳储蓄来解决资金流动的需求。而储蓄的增加,又致使成本上升,进而引发了放贷逐利的要求,这就使银行在对借款人资信状况掌握不完善,甚至不合要求时频频放贷。其结果是增加了银行的风险资产,导致了银行资本充足率的下降。
“事实上,银行的资本并非越多越好,过高的资本量将会降低财务杠杆比率,增加筹集资金的成本,进而影响银行的利润。”詹诗华说,因为核心资本的大部分都占压在变现能力弱的固定资产或亏损资产上,进一步降低了银行补资的能力,削弱了银行资本功能发挥的基础。要提高核心资本充足率,需要对核心资本做“加法”,对风险资产总额做“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