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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起,由质检总局和标准化委员会发布的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全面实施。3岁以内婴幼儿服装应标明“婴幼儿用品、A类”字样。新规执行首日,本市大部分商场并未能按时执行。
新国标将童装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A级服装可供婴幼儿穿着,B级衣物可以贴身穿着,C级衣物仅为可穿着。此外,新规中,将婴幼儿纺织品这一定义中“婴幼儿”的年龄从0-24个月扩大到了0-36个月,适用身高由80厘米调整为100厘米。这意味着,原本只需满足B类或C类要求的2至3岁儿童用纺织产品,今后必须满足最高安全级别A类的要求。
新规执行首日,记者走访了本市多家商场的幼儿服装专卖店,发现相当一部分幼儿服装不符合国家新出台的服装行业新国标。某童装品牌,只有少数婴幼儿服装标明了“A类,婴幼儿服装”,多数服装甚至没有产品说明;还有些服装依旧标注“B类”,且未标注具体成分。对此,有些店员表示“知道出台了新的相关婴幼儿服装标准,但是没有接到总公司对不符合标准的幼儿服装下架的通知。”不过本市部分专门的孕婴店铺对新规执行较好,某孕婴店的店员表示,“8月前所有不符合新标准的服装都已经全部下架。”
同时,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商场内几乎所有婴幼儿服装都出现了大幅度打折的情况。一位正在给孩子挑选幼儿服装的女士表示,“只是看到了幼儿服装在打折,比平时便宜很多就来买了,根本不知道国家新出台的服装新国标。”
业内人士表示,各大婴幼儿服装专卖店的高库存是影响新规执行的主要因素。该人士同时提示消费者,《规范》要求生产、销售、进口的服装必须按照新国标,不符合《规范》的童装将被禁止生产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