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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怪 一人身兼数职
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许多独立董事一人身兼数职的现象广泛存在,令这些专家学者们顾此失彼、分身乏术。据统计,有123位独立董事同时任职4家上市公司,60人同时在5家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而同时在6家上市公司任职独立董事的竟然也有2人。
更有意思的是,还有些学者分身有术,“一鱼六吃”。据同花顺金融数据终端显示,在去年年底的报告中,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主任、MPAcc中心主任、EMBA中心主任又是教授、博士生导师的徐经长,同时现身北京城建、荣之联、宝莱特、全聚德、北新建材独董名单,今年奥康国际的独立董事名单中又出现了他的名字。这六家上市公司给他的薪酬从2.9万元到8万元不等,合计达33万元。
其实,按证监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独董兼任的上市公司最多不得超过5家,目的是确保独董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独董职责。显然,“徐独董”已经越线。事实上,身披多个头衔的专家学者同时身兼四五家上市公司独董职位的现象很普遍。
此外,记者在13家上市银行的年报中发现,共有45位学者型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他们从银行领取的报酬不菲,大部分介于20万元到40万元之间,而薪酬最高的独立董事年薪更是高达百万。
其实,由于独立董事独立于任何一股东、不在公司内部任职、与公司或公司人员没有经济的或家庭的密切关系等原因,独立董事可以不受利益的局限而公平地对待全体股东、董事和经理人员,维护全体股东和整个社会的权益。除应具备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外,还拥有提议权、建议权、发表权、独立建议权、知情权、监督权等职权。
“目前独立董事的制度建设过程中确实存在很严重的问题。”一位评论人士指出,“现在确实有些公司,包括央企在聘用独立董事的时候往往只重视他们的名声和影响力,没有更多地考虑独立董事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以至于很多有名的学者和专家,到很多企业担当独立董事后,根本没有精力去关注公司事务,往往举手签字,拿钱走人。”
衍生阅读
高校领导班子在上市公司兼职涉违规
据2008年3月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要求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除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在学校设立的高校资产管理公司兼职外,一律不得在校内外其他经济实体中兼职。这意味着目前高等学校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上市公司兼职是违规行为。同时,还规定确需在高校资产管理公司兼职的,须经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兼职不得领取报酬。
但记者却发现独董中不乏各高校的领导班子,例如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钱颖一在工商银行担任独董;现任燕京华侨大学校长的华生在万科A担任独董;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史建平在北京银行任独董;吴世农为厦门大学副校长,现任建发股份、兴业银行、象屿股份3家公司独立董事……
“这些高等院校的领导班子身兼多职却从不披露是因何工作需要其实已经涉嫌违规。”一位评论人士称,加上这些学者往往已经积累了名人效应,“池子”水很深,令实际监督无法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