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降低行政成本同样可算政绩
一位海南酒店业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各类高档宾馆热衷于接待会议团体的盈利并非是客房价格。餐费、果品、酒水、会议场地费以及给参会人员提供的SPA、保健等延伸服务项目是酒店盈利的主要来源,这些服务的价格不但不会有折扣,反而会因公款消费更高一些。
“开会是为了更好地工作,我们都在讲要建设服务型、节约型政府,就是要从务实、切实的角度出发,用最节省的成本实现最好的工作效果。”俞学文代表说,要控制会务标准,将审批、监督等工作落到实处,把住多部门、多层级的审批关口,凡是超规格的一律自掏腰包。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吴家权认为,现在的问题是地方政府如何去落实配套监督措施,确保不乱花、不浪费纳税人的钱。
冯培恩委员则提出了另一种思路:GDP的增长和财政的增收是政绩,降低行政成本同样是政绩。不能只看GDP的增速多少,还要看行政成本占财政的比例。
“行政成本过高的政府,不是高效的政府;花钱过多的干部,不是真正能干的干部。”冯培恩委员建议尽快以行政成本核算考核各级政府,把包括开会、考察在内的行政行为成本与结果以及公众满意度、政府职能的实现程度纳入考核体系,“倒逼”树立节约意识,转化为自觉的工作作风和习惯。
是否“入刑”还有待商榷
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呼吁,公款旅游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种贪污,而贪污在刑法中已经明确入罪。是不是可以考虑将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纳入刑法范畴,用法律来规范公务行为。
“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冯培恩委员说,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不仅没有入罪,甚至还得到了放纵。当前,对违规的公款考察、旅游都是作违纪处理,严重的开除党籍、撤销党内职务,恐怕震慑不足。因此,有必要以“入刑”的方式,让杜绝腐败深入人心,惩治起来有法可依。
也有人持不同的观点。全国政协委员王俊峰说,中国是传统的人情社会,若是矫枉过正,可能会带来负面效果。对于惩处“三公”消费,完全可以通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来解决,先是靠党纪政令来约束,不必什么都推到国法的层面。
“入刑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定罪的性质、标准都要仔细研究,不是说入刑就入刑的。”全国政协委员陈世强说,目前“入刑”的时机还不成熟,当务之急是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强化监督管理,用有效的制度来遏制公款旅游、吃喝等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已经出现了“领导出国、老板买单”的现象。俞学文代表提出,要加强对腐败行为的前瞻性研究,在制度设计上避免出现“上有对策、下有对策”;要通过严控严查和有效监督,打造廉洁高效、百姓信赖的政府。(记者邹伟、南辰、顾瑞珍、傅勇涛)
上一页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