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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商品有价格底线——那就是成本,也有价格上限。商品成本主要由生产决定,价格上限则由限定系统内能够也愿意为该商品支付的购买力决定。
换句话说,一种商品的价格上限是特定人群中的多数人决定出来的,它必须适应多数人。
从成本到价格上限之间,就是价格的上涨空间,出售者能够在这个空间自由获利,自由其实是限定系统内的自由。越过价格上限,岂止是暴利了得,而就是泡沫。
自启动市场化改革以来,中国房地产价格一路上涨,绝大多数城市翻了番,甚至十数倍。出于慎重,中央没有泡沫论的明确表述,但明确认定房地产市场不健康。事实上,无论从房价收入比看,还是从租售比看,抑或从消费结构看,都不难发现:房地产市场严重脱离市场基本面,一定意义上已成为投机客“击鼓传花”的游戏。但部分因为无知,部分因为无耻,一部分房地产商和专家仍在鼓吹中国房地产市场没有泡沫。
究竟什么是泡沫呢?权威的《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解释说:泡沫是指一种资产或一系列资产的价格在一个连续过程中的急剧上涨,初始的价格上涨使人们产生价格会进一步上涨的预期,从而又吸引新的买者——这些人一般是以买卖资产获取收益的投机者,对资产本身的使用及其盈利能力并不感兴趣。不能不说,这一解释切中某些要害,但仍没有揭示本质。
为方便讨论,不妨举个例子,手里面有个宝贝,自我认定的成本在五块钱,只要不低于五块钱,就可以卖,但越高当然越好,谁不图个多赚呢!现在面对黑压压的购买者,第一个报价,一块钱,不行;第二个报价,二块钱,不成——第五个报价,五块,嗯;第六个报价,还行——第N个报价,N块钱,再看看……购买者不断,报价越来越高,不知道他们有多少人,也不知道他们有多少钱。此情此景,宝贝永远也卖不出去。如果真要成交,必须设定一个时间,比如24小时内卖出,这样能够成交,24小时内的最高出价者得之;或是圈定一个人群,比如36个人内卖出,36人中的最高出价者得之。
这一个最简化也最简单的例子告诉人们,成交必须在限定系统内进行,如果系统无限开放的话,均衡永远也达不到。西方经济学在阐述价格理论时,隐含着限定系统的意思,但没有明确指出均衡价格只有在限定系统内才能达到,绝大多数专家学者更是稀里糊涂地忽视了这一个根本不能忽视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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