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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提出要积极推动协同创新。最新研究表明:与大学和科研院所协同创新的企业,其效率远高于“山寨”模仿企业。协同创新企业比模仿企业的技术效率高10个百分点——
“山寨”是不是“坏东西”?
新创办的企业,其产品开发通常面临三种选择:自己搞研发,与大学或科研院所联合搞研发,复制模仿。哪类企业更有效率?
一般的直觉告诉我们,“山寨”企业模仿成本低、风险小,因而效率比较高。的确,以“山寨手机”为开端,“山寨数码相机”、“山寨电视”、“山寨笔记本电脑”等产品在市场上层出不穷。尽管一些“山寨产品”还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和质量安全等问题,但因其开发成本低、价格便宜,满足了低端市场的需求;另一方面,“山寨产品”也加剧了市场竞争,正规厂商在其压力下,只有把价格做低,把质量、服务和品牌做得更好,才可能取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看来,“山寨”似乎并不是“坏东西”。实际上,从各国经济发展史来看,很多发达国家也都是依靠模仿当时国外先进技术,最终培养出自身创新能力而实现经济赶超的。任何后发国家都不可能跨越技术引进、技术模仿的阶段而直接进入独立创新的阶段。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世界各国的“山寨”现象,背后有其存在的经济学逻辑。
然而,我们在调查数据和实证分析基础上的研究表明,“山寨”终非道:与大学或科研院所牵手的企业,其技术效率远高于“山寨”模仿企业。具体来讲,协同创新和模仿的企业分别比委托加工企业的技术效率高出22%至23%、12%至13%,即协同创新企业比模仿企业的效率高约10个百分点。因而,协同创新是我国经济转型期企业提升效率和增强竞争力的最佳产品创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