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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充分认识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发展带来的机遇和风险,就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提出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与办法
“深入反思国际金融危机,最值得总结的就是金融体系的监管问题,特别是如何对银行风险、金融创新进行更有效的监督。”王华春认为,我们要充分认识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发展带来的机遇和风险,就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提出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与办法。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巴塞尔协议Ⅲ》提出的银行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全球监管标准,我国将持怎样的态度。”赵庆明说,《巴塞尔协议Ⅲ》要求银行必须把最低一级资本比率从目前的4%提高到7%,其中包括2.5%的缓冲资本,我国将对此设定哪些进一步量化的指标,对银行业健康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夏斌认为,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对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交通不便、信息不灵、经济落后的地区,对大型商业银行和中小金融机构,必须分类处置,实施不同监管标准,不能“一刀切”、一律简单套用国际监管标准。
夏斌还认为,应尽快明确国有金融资产管理的原则。在现阶段,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不能一味追求“管理规模越大、增值越快越好”的单一商业原则,而应确立目标,将不同类的金融企业区别为应绝对控股和可以相对控股的两类,实行股份有进有出、有增有减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