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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扶持资金规模扩大
谢旭人表示,从2012年起,中央财政将整合现有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逐步增加资金规模,更多运用间接方式扶持小型微型企业,扩大资金政策受益面。专项资金将体现国家政策导向、政策针对性、连续性和可操作性,并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中西部地区适当倾斜。依法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加大对创业早期中小企业的投入。
近年来,中央财政先后设立了5项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999年至2011年累计安排资金561.8亿元。
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优化
清理取消各种不合规收费。财政部不久前发布《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对小微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谢旭人表示,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落实中央和省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已公布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大对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监督检查的力度,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建立涉企收费维权机制。
实施更积极的增加中小企业就业政策。制定和完善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政策,通过实施培训费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鼓励中小企业招用毕业生。落实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税费减免优惠。
规范小企业会计行为。制定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统一规范了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要求。这个准则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记者孙勇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