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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要与税制改革相结合
结构性减税重要的是结构调整,对于税收手段的运用,不应仅仅限于减税,还应该考虑通过税制改革来完善税制,形成良好的税收环境,使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国民收入分配保持良好的比例关系。通过建立长期税制改革的稳定机制,使得税制改革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的改善和增长方式的转变。未来税制改革的一个大致方向是,减少间接税,增加直接税,多体现二次分配公平性的杠杆功能,让收入分配改革在税改中“破题”。结构性减税和税制改革相结合,促进以拉动国内消费为导向的财政政策的实施,将公共支出的重点从“硬件”转向“软件”上来,将财政投资的重点从增加资本存量转向拉动民间消费的项目上来,从而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经济增长模式依赖投资和出口拉动的局面。(证券时报马涛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
结构性减税的关键是民生为先
谢旭人部长讲了那么多,通俗而言,就是中国税制存在着不合理的地方,亟需结构上的改革,在此基础上的减税才有意义。而税制的结构性不合理,又主要体现在直接税和间接税的比例分配不均。
公众所关心的税负,主要是直接税,譬如个人收入所得税,减一分就觉得实惠,增一分就意味着不满。这也正是公众对个税调整异常关心的主因。但目前我国的税种,直接税比例不高,间接税收入在总的税收规模里占了过半比例。间接税不直接向民众征收,但恰恰是无处不在的间接税(如增值税)提高了宏观税负。
既然是结构性减税,就是牵一发动全身的系统性大动作,即如谢旭人部长所言的一揽子税改计划。不过,民众所关心的可能没有那么宏观,他们所期待的是现实生活的改观:收入增加一些,物价便宜一些,税费少交一些,看病上学少花一些,等等。
因此,结构性减税的关键还是民生为先,而且减税的效果还要让民生现实可感。在此情势下,所谓的结构性减税就不能太笼统,而要尽量细化量化,让公众可预期。譬如,在房价、物价的调控手段以及教育、医疗和住房等方面的保障性上,要有所交代。当然,在医保社保等公共投入方面,也是如此。今年个税起征点提高幅度虽然离民众期待还有距离,但是公众记住了这一政策的好,因为公众切实感受到了减税的好处。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财政倾向民生的补贴与转移,以及结构性的减税,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也是关键所在。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关键在于公共权力的行政力是否到位。好的政策下来了,若执行不到位,政策红利也会大打折扣,仍以今年9月1日个税调整为例,有些地方的税务部门在执行新规上就不够积极。(张敬伟长江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