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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推医责险促医患和谐
《规划》提出,“坚持经营科学、竞争充分、运行高效的原则,推动医疗责任保险专业化、市场化改革,完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促进建立和谐医患关系。积极参与首都‘平安建设’,维护首都安全稳定”。
2005年,北京市在全国率先推动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该制度的实施,在促进行业自身创新发展的同时,对缓解医患纠纷、规范医疗秩序、提高医疗机构风险管理意识和水平、分担政府管理责任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截至2011年10月末,累计为全市3275家(次)医疗机构提供了超过29亿元的风险保障,支付赔款1.89亿元;受理医患纠纷调解6000余件,其中,绝大部分纠纷都被及时转移到院外处理;面向各级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先后开展多种类型的医疗风险防范培训将近200次,参训医务人员超过2.2万人次。
同时,北京市还在全国率先将第三方调解机制引入医疗纠纷调解。制度设计阶段,北京保监局明确提出,引入第三方调解机构,建立承担风险和调解相分离的运行新模式。2005年制度实施伊始,参与经营的保险公司都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调解机构,专门开展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保证医疗纠纷处理的公平、公正。2010年12月,北京保监局又与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组成北京市医疗纠纷处理协调指导委员会,负责协调各部门履行职责,指导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今年上半年,北京保监局还联合北京市卫生局开展专题调研,全面总结6年来的试点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探索下一步医责险更好更快发展的新思路、新模式。
此外,北京保监局还积极研究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发展;配合北京市安监局、消防局等部门,在充分吸收外省市地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市实际需要,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参与构建首都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保险功能作用,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创新支持科企发展
《规划》提出,围绕“科技北京”战略,积极争取各类政策在京先行先试,支持首都国家创新中心建设。其中,特别提到要“加强科技保险创新,探索推广高新技术企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高新技术项目研发失败保险等新险种,探索发展科技再保险业务。探索建立国产首台首套装备的保险风险补偿机制,促进企业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大对科技人员保险服务力度,研究利用保险手段分散科技人员在科研、生产过程中的风险”。
2007年,北京市成为我国第一批科技保险试点城市,经过数年来的努力,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效果。目前,试点险种由最初的6类扩展为15类,参加试点的保险公司有中国信保、华泰保险、中国人保、平安养老4家。
2010年,北京市承保科技保险5.5769万件,实现保费收入1.03亿元;参保科技保险企业200余家,其中,经营电子信息、新材料及应用技术等高新技术企业占到参保企业数量的半数以上。截至2010年年底,保险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累计760亿元的风险保障。试点保险公司建立快速理赔通道,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优质保险服务,累计赔付1.21亿元,保证了高新技术企业科研、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持高新技术企业现金流的连续性,保证了既定财务计划和企业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
北京保监局表示,“十二五”期间,将组织试点公司进一步研究高新技术企业的保险需求,在完善现有产品的同时,继续加快研发试销对路的产品,以满足企业的需求,真正做到为企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