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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陷领导“指使”邮寄千余封举报信
据了解,与张敬礼同案受审的还有3名企业负责人。他们分别是北京浩博中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廖洪炳、北京朗天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杨军和副总裁潘京萍。
检方指控称,在2008年11月间,张敬礼为打击他人、当上局长,指使廖洪炳,故意捏造廖洪炳曾请托他人办事并给予对方10万元及价值人民币5万元虫草的事实,向中纪委等部门实名举报,并在中纪委调查期间,实名反映上述捏造的事实。此外,2010年2月至5月间,张敬礼故意捏造他人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事实,并指使杨军、潘京萍,向中纪委等部门及有关领导邮寄诬告信共计1300余封。
检方认为张敬礼等人涉嫌诬告陷害罪。
著书销售非法经营2300万元
同时,检方指控,2008年10月至2010年5月间,张敬礼伙同被告人廖洪炳,印刷、销售非法出版物《寿世补元》一书第二版、第三版共计43000余套,非法经营额合计人民币2300余万元,违法所得额约1600余万元。检方认为,张敬礼涉嫌非法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