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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关于设立天津海事仲裁中心和加强理算及法律服务
促进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津举行
天津北方网讯:2011年10月18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关于设立天津海事仲裁中心和加强理算及法律服务促进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津举行。
天津市市委常委、副市长崔津渡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董松根副会长分别代表双方讲话并签署了《关于设立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海事仲裁中心的框架协议》及《关于加强理算及法律服务促进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合作框架协议》。天津海事局、海洋局、交通港口局、天津海事法院、高院、法制办、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协会、重点企业、律师事务所代表50余人出席了签约仪式。
崔津渡副市长在讲话中表示国务院正式批复《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以来,以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体系为标志的软环境建设成为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重要任务;而引入高水平的海事仲裁、海损推算、海事法律咨询服务对北方国际航运中心“软实力”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董松根副会长则表示将天津建设成为中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是国家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中国贸促会所属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及中国贸促会海损推算中心作为各自领域中国唯一的专业机构,对推进天津海事法制建设、加快天津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发展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即将设立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天津海事仲裁中心(又名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天津分会)以仲裁为主的争议解决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有关航运、航运保险、船舶建造等纠纷,为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管理的直属机构;中国贸促会天津推算及法律服务中心将在天津海损理算、财产损失评估、财产损失定损、财产损失理算、海事技术及法律咨询等相关业务。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天津海事仲裁中心和中国贸促会天津理算及法律服务中心的设立,将会极大便利天津乃至整个环渤海地区当事人解决海事海商争议及处理海损事故推算,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法律服务软环境建设,充分带动航运相关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提升京津冀及环渤海地区的国际竞争力,促进中国北方的经济发展。(记者付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