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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难,一直是困扰包括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发展的难题,在财税政策方面,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帮助其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近几年,为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我国设立了多层次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每年财政安排的资金连续提高,资助了几百家相关的信用担保机构。
白景明指出:“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一大亮点就是充分发挥财税与金融政策的协调作用。考虑到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成本和风险相比中型企业较高这一特点,用财政支持金融政策,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的实际成本。”
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更多运用间接方式扶持小型微型企业。进一步清理取消和减免部分涉企收费。
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自1999年以来,中央财政就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专项资金(基金),从不同方面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近年来专项资金快速增长,体现了国家对于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重视。这是支持方式的创新,应该进一步推广和完善这一做法,未来可以考虑通过绩效考核的方式监督专项资金运行效果。”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说。
根据财政部介绍,截至去年底,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门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专项资金(基金)438.1亿元。2009年和2010年共安排233.2亿元,占1999年以来累计数的53.2%,为历年来增长最快的时期。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院长马海涛指出:“小型微利企业在增加我国就业方面的作用不容忽视,考虑到这些企业的规模和融资方式的局限性,税收政策应与大中型企业有所区别。同时,这些企业经营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需要财税政策与其他政策配套执行,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帮助小型微利企业渡过难关。”
记者何雨欣、徐蕊、侯雪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