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要与合作保险公司一道,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各种方式,提示被保险人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应经其本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确保销售过程符合《保险法》34条要求,保障被保险人知情权。二是要严格审核合作机构资质,确保出单机构与保险公司系统实现实时对接,落实保险凭证签发要求,不折不扣地执行保监会意外险经营标准及北京保监局关于意外险的经营规范要求。三是要认真落实10月1日即将上线的北京地区意外险信息平台涉及中介机构的有关要求,做好客户宣传和投保服务工作,切实保障保险消费者利益。